數年前,我在新疆過了一段快活似神仙的日子,天天無所事事,除了玩,還是玩。花錢僱了車和開車師傅,白天看湖泊、森林、雪山、沙漠、冰川、草原、峽谷──什麼都有,就是沒有高樓大廈。夜晚,有月亮時看月亮,沒有月亮,便在蒙古包前看銀河和流星,喝 52 度的老白干,聽草原上的風刮了一整夜。
師傅把我載到很遠的地方,我在巴音布魯克草原上騎馬,越過沼澤,去看天鵝。一天,攝氏四十二度,在吐魯番,我提著籃子下田摘葡萄;另一天,賽里木湖剛下過冰雹,攝氏兩度,我呆在蒙古包內的火爐旁邊,吃西瓜。甚至在塔克拉瑪干沙漠上,像兔子一樣滑行……
日子過去。花不常開月不常圓,人不可能一輩子在遊玩,太多事情無可預計,像按下快門,也不一定能沖得成照片,用過手動菲林相機的人就會明白。只當失意時,想起世上尚有淨土,便覺人間仍是有希望的。
故,不宜太早死。
當然,人總是要死的。如果死前,能再看到禾木絲絲迷幻的炊煙,圖瓦族人媚暖而羞澀的目光,然後再吃一口布爾津的烤魚,我想,這也算是好死了。
布爾津、禾木位於一處叫阿勒泰的地區。那是北疆最北之地,與外蒙古、俄羅斯、哈薩克斯坦接壤,想也知道,定必沾了許多異國的氣息。漢人自以為是的文明驕氣,在那裡一無是處。
阿勒泰在夏天閃閃發亮。
〈布爾津〉
先得經過一個叫布爾津的小城。
往布爾津途中,吉普車的輪胎破了,不得不歇下來,讓師傅忙。天有點陰,風很大,我穿藍色紮染薄長裙,腳踏涼鞋,胸前掛一塊黑瑪瑙,據說有助安眠。身後是一片荒涼莫名的地。
布爾津是個小城,無甚奇山異水,只得個專讓遊客閒逛的五彩灘。無意湊熱鬧,只在外面轉轉,隨意拍些照片。
那處有一座長橋,用疏落的舊木板架起,若不小心踩空,便直墮河裡去。河水平靜,卻也深沉,淹死了,不知屍身何時才會浮面。我在橋頭戰戰兢兢,行了兩步,躑躅不前,當地人卻在上面健步如飛,有些手上還提了東西。橋長,走累了,索性停下來聊天,欣賞河色。
我看了一會,慌神,掉頭而去。
待至晚上,吃魚,往河堤夜市吃俄羅斯太太的烤魚。
在新疆的飲食極好,出乎意料的好。羊是天下最好的羊,拌麵亦是吃之不厭的麵,連普通家常的西紅柿炒雞蛋、青椒過油肉,也吃得人心酥軟。無他,一切來自天然,現宰現吃,現叫現做,來不及過時走味便已吃進胃裡,是沒得說的。
布爾津的烤魚最有名。夜市擠滿了人,都來吃魚。
席間,有小女孩兜售花生米,兩塊錢一包,熟的,香甜。我買了一包,趁俄羅斯太太做烤魚時,先自吃著。那裡總有小孩在兜售些什麼,吃的穿的玩的,三兩塊錢,什麼都好,我都掏錢買。最喜歡看見小孩子笑。
喝了好幾瓶卡瓦斯(Kawas),那是一種維吾爾人獨愛的啤酒,用啤酒花加蜜糖釀成,我稱之為”Honey Beer”。卡瓦斯味道清新,甜中帶微微的酸,喝了胃口更佳,價錢比烏蘇啤酒便宜,且酒精濃度低,可以放心大喝。
終於烤魚來了,又點了好多羊肉串,放滿一桌子,看著也心寬。烤的是狗魚,一種額爾齊斯河常見的小魚,二十塊錢一尾,用炭火烤成,撒上茴香粉、孜然粉,肉質鮮美,轉眼只剩魚骨。
我並不嗜魚。除了松子桂花魚,是每次上京菜館必點之選外,其他一般的魚雖會吃,但都可有可無,愛理不理。怕腥,稍微有一點兒腥氣,嘴巴都不肯碰。小時候,極愛吃魚膘和魚目,前者滑而韌口,貪其嚼勁,後者則是出於不明的癖好。如今都不吃了,只愛吃深海的大魚膘,即花膠。
布爾津的烤魚徹底扭轉我對魚的態度。莫說魚肉,即使對著魚骨,我也變得興致勃勃。有些事情就是要換了一個地點發生才能有你想要的結局,迫也迫不來。
那夜,夢見自己下輩子成了一尾魚,天天在額爾齊斯河裡游弋。我游得異常的提心吊膽,因知道總有一天會被人煎皮拆骨,卻又不知是何時。吃得太暢快,就會有這種惡果。
吃得太好,有時是一種罪惡。但也無傷大雅,我貪吃成性,下輩子不是魚,也會是別的生物:牛、羊、豬、雞、蛇、鵝……反正做不成人。
不用再做人,因禍得福,甚好。
〈禾木〉
從布爾津往南走,經過賈登峪,來到隱蔽的禾木。
禾木是一處美麗絕倫的村莊,它美到一個程度,讓我覺得去不去瑞士也無關重要。瑞士有什麼好?不外是恬靜的田園,壯麗的山峰,油畫一樣的寧謐風光。諸般好處,禾木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在瑞豐賓館用四十塊錢租了一個床位,安頓下來後,著師傅先眠一會,我在附近蹓躂。走出去,一帶盡是招待遊客的小木屋,人都躲在廚房洗瓜切菜,燒水做飯,看不見什麼,但聽起來倒是熱鬧熱鬧的。
空地上,牛羊成群的在吃草,鹿在柵欄裡四圍張望,都不怕人。孩童策馬而過,又扭過頭來沖我笑。黃昏,我在橋頭跟小女孩買了一包麻花糖,又跟小男孩買了一根水煮玉米──老實說,並不好吃。但我很高興,因看見他們笑了,我又再買了一些,回去拿給師傅吃。
我並非大慈大悲之人,但有自知之明,我知道當自己像他們這般年少時,我對家庭和社會毫無貢獻。我不曾為家計憂慮過半分,但他們天天笑著挑起擔子,拿一些平常無味的食物,在橋上賣,賣剩的,也許就是他們日常的零嘴。而他們跟我,其實一樣是人。
城市人的悲傷,在這些質樸的孩子面前,奢侈、膚淺兼無聊。
再走兩步上了亭子,日落,大大的鵝蛋黃一點點沉下去,疑幻疑真。再俯視,山谷裡的小木屋都升起了炊煙──我想起衛斯理一本小說叫《迷蹤》,懷疑自己是否跑進了一幅油畫:曖曖遠人村,依依墟裡煙,一模一樣。
是應該與情人在此地終老的。
我在明信片的背面寫:「這裡是你喜歡的地方吧。」但沒有寄出去,一直留在身邊。愈愛,愈明白宿命。
山裡冷,太陽下山後,回賓館,吃過飯便鑽上床。靜靜渡過一個寒涼的夜。
翌早,陽光充沛。吃過早飯,我坐在門檻上逗弄一隻小黃狗,賓館老闆養的。
剛出生沒多久,大約三個月大,喚「乖乖」。才一點兒大,笨笨地走著,跟著人腳轉來轉去,我喚牠名字,牠搖頭擺腦地向我走來。通人性的,怎麼捨得吃?有點為牠日後的命運擔憂。才問,老闆連連擺手說:「不吃不吃,乖乖可乖了,養大了要跟我做伴兒。」我聽了,心就踏實了。
玩了一會兒,師傅來催上路,我對乖乖說:「我要去的地方有湖怪,乖乖,你不能去,不然湖怪會把你吃掉。你乖乖在這曬太陽吧,再見。」
牠靜靜聽著,嗚了一聲,尾巴搖了兩下,好像懂,又好像不懂。
〈待續〉
顧城有兩句詩:「我欲別塵世,不見鶴飛來。」但我到過新疆,一輩子也捨不得輕易死去,一千鶴飛來勾引我,我也不上當。
車來了,師傅說:「走,咱們去喀納斯!」我背起行李,拍掉長裙上的泥土,歡快地跳上車廂。
木屋離我漸遠,我心想:以後結了婚,還要再來,手牽手的來。
文字:蘇娜
攝影:Allan Wong (http://www.usual-album.com/)
你好,我下個月如無意外都會去新彊,你嘅遊記好好睇,直接,自然。BTW,以前睇過一個網誌主要記事或散文,網主都係叫蘇娜,唔知係咪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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