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

老友‧單車

  相中人是我一個認識了超過十二年的好朋友,我唸中一那年他中二,當年的我留個男孩頭,他卻已蓄著偏長的髮,長得很高。年少時我們常常聊很多個鐘頭的電話,家裡有一座鋼琴,我會迫他聽我彈些不成調的歌;他如今是一位攝影師,對我仍像當年買糖給我吃時一樣好。

  他剛從哈爾濱回來,捎了我一個鏤空花的懷錶,俄羅斯製的,很是精緻。我也回贈一本紅色 Moleskine 小簿,要寫些什麼也方便,看起來很酷的,與他相襯。今天我們去了踩單車,愉快無比。

  沿著海濱公園我們一直踩往碼頭,今天風很清勁,澄藍的天空裡不時有鳥群飛過,低得拍翼的聲音幾乎可聞。他一直在前頭,邊踩邊說些工作上的瑣事,北京的女孩,哈爾濱的雪,四國的沙 ...... 路在筆直之中,微微的彎。許久不曾踩單車的我,有點緊張,把手握不很穩,像一條亂竄的蛇,於是笑說:終於知道為什麼我的駕駛考試會不及格了 ......。他說做運動是好的,對心情和持久力有益。持久力?我眼睛都圓了,他陰陰地笑著,更加賣力地踩前去。

  天空裡有許多風箏,非常自由的樣子,我告訴他我喜歡單車的原因,是因為在我八歲以前的歲月,總是一個人踩著單車在城裡四處去。小時候,我家門前是一條小巷,出了小巷以後轉右入大街,那是一條綿長的斜路。我也不曉得為什麼小時候沒有人管我,總是讓我騎著車,瘋鳥一樣俯衝開去,那個風在耳邊的聲音,我到如今仍然歷歷在目。

  踩著單車,難得重拾了童年時美妙的飛馳,我們過了非常愉快的一個下午,為之感恩;故此,我衷心祝願他工作順利,另,持久力驚人。

  而我,黃昏,把單車還了,迎著夕陽,心想:也是重新上路的時候了,努力。

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

愛的須彌芥子


  在愛情角力的世界裡頭,也許我並不懂事,但對於分手,可是懂事得很。性格使然,在情場上我敗績彪炳,每次都以燦爛開始,腐爛結束,最後就是抱著枕頭哭紅雙眼。當然哭過了,就得重新做人,沒有人的路會一帆風順,即使是情路;每條河都有凶險,包括愛河。也許被甩得多了,人也比較放得開,不幸似乎比幸來得必然,看得輕些,生命沒那樣的難過。

  無論如何,我絕不拿自己的安危去威脅別人,要生要死等事,從沒發生過在我身上。讓自己的肉體去搏回別人逝去的愛情,太難堪了,比裸身遊街更難堪。當一段愛情逝去,靜靜地離開,我本以為這是天經地義之事。但原來,世上執迷的人竟那麼多。諸如威脅自殺、賴在別人的家門前不肯離去、痛哭、下跪、自殘,聽得人膽都縮了。何苦?

  很久以前我就問過,愛一個人必需毀掉自己?為一個人生不是愛,要為他死才是?我有個也許是過份樂觀的想法,在我希冀的愛裡頭,必須包含自由。一個人有了自由才是快樂的,所有的幸福都建築在自由之上,耶穌基督愛世人,衪給予我們自由意志,讓我們選擇,信,或不信。獨裁不是愛,要脅也不是愛,即使是,愛的也只是自己。人總是眷戀自己受傷的形象,忘了其實自己也可以很堅強,也許堅強就意味要赤身面對這個充滿傷害的世界,真不如在殼裡安全。但我看不起這些人,他們不值得尊敬,些微事就崩天塌地,遠方有戰爭,有飢荒,有隨時要死亡的人,我不是故作偉大,但人的心胸的確可以遠大一些。情愛以外,還有自我,那應是一座大山,誰也移不走。

  太多人假借愛的名義行不義之事,有時也包括我自己。深不知道愛是自由,是成全,是在遠處默默祝福;是相濡以沫,但必要時,也是相忘於江湖。愛是須彌藏於芥子,是放下執念,擁抱世界。

  這夜我真的生氣了,為著不止一個不懂事的男男女女。

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


  搬來大埔已近一年,大廈外牆一直維修,常常鑽呀鑽的,真苦了我這種在家工作的人。但我還是慢慢喜歡上了這個地方,它有非常安靜的時候,而我喜歡安靜;我住的地方,離大埔中心約五分鐘腳程,那邊非常熱鬧,特別是晚上,不缺吃喝的檔子,生氣勃勃得令人感動。住在這裡,總是在安靜中默默感受著生活的氣息,這一年過得比往年要結實。

  也喜歡沿著林村河散步。林村河很長,我不知道源頭在哪一處,初初喜歡它,不過是貪個可以信步而行,飯後消脂的地方。後來慢慢就成了習慣,尤其是夏秋二季,雲淡風清,不走走,是對不住自己。天上星星眾多,其實我認得的很少,只是大三角、金星、木星、獵戶座的三顆腰帶,都是老朋友了,抬頭不見低頭見--倒映在水裡。一直走著,單車經過,跑步的人也經過,一切都走得比我們快,我們慢得其樂。直到海濱公園前的一段路,四周沒了高樓,河流進了海裡,一大片遼闊恬淡的藍色,在夜裡搖曳。

  我和姐姐互有心事,故常輪流陪對方在此散步,走了一遍又一遍,事情依舊,心境卻會好過了些。有一夜,實有抵不過氣,姐姐不在家,我一個人穿起運動服和跑鞋,在林村河畔準備跑步,流些汗,洩掉心中的憤。只是那夜太冷,跑了沒幾步,我皮膚敏感起來,不得已,跑步最終還是還原成散步。一個人來回走了一圈,到底是生些什麼氣,後來也忘了。

  關於居住,我還是偏好安靜,而繁華又近在咫呎的地方。從前在天后廟道工作,天天走那斜路,心裡都想:住在這裡真不錯;後來在英皇道上,便也喜歡大坑,因近著好吃的店,舊一些也不要緊,有莫名的安全感。

  我從前住的地方,是個孤島似的存在。唯一讓我感到安慰的是,我知道在我搬走了以後,有人曾時不時在夜裡,到那裡的球場靜靜坐上一會。我多麼願意回到那些晚上,共他把酒言歡,星光滿天;而我不曾見到過的他獨坐的樣子,也成了我在那裡居住了十多年來,最甜美的回憶。

  當然,新的日子,也有新的美好。是你的,永遠也是你的。

P.S. 新買的相機,成色看起來不錯。

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

原來是你

  忽然明白了,原來是。兩年多了,你還在看我嗎?還痛恨我嗎?那天在 PP 看見你,有點意外,但也意料之中,我們是早晚會相見的,所謂人海茫茫,就是這個意思。我只是沒想過時機是那麼的巧,那天下午,我還真跑去買了一張六合彩票。但,遺憾你沒能帶來我運氣,否則沒了人,有許多的錢也是好的。

  寫了三本書、箍好了牙、去了數次旅行、認識了許多新朋友、搬了出來住、不斷有新的工作、戀愛--這些年來,我做了許多事情,儘管不包括發達,但還是很值得成為喜歡自己的理由。

  我的意思是,這輩子要怎麼過,決定權還是在我們的手裡。恨嗎,我希望你也別費力氣了,畢竟握著一塊燒紅了的鐵,不論要丟誰,最後還是先熨傷了自己。而事實是你怎麼罵我,我都不痛。

  虛偽的話就不多說了,我只是心血來潮,不吐不快。最冷的冷是冷在心裡頭的,但你太幸福了,不會明白這些,就此打住吧。

  好好保重,天藍時,別忘了抬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