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

小森林

  很久沒有拍照,昨天和朋友尋幽探秘,到了一個小森林裡夢遊仙境。已忘了是第幾次和 Jiff Chung 合作,從激短髮、女野人到女子獨居生活等系列,我們早已默契十足,駕輕就熟。真喜歡這種感覺,有空時,我該把我們的作品好好整理,再放上來。

  森林陰暗而多蚊子,站著化妝,不到十分鐘我雙腳已佈滿花痕。又不能動,唯有靠意志力克服,痕癢有時只是一種感覺,感覺這東西,你不去感覺就沒事了。我漸漸喜歡忍耐,不輕易喊痛、不隨便怨勞苦,這顯示出我對事情的尊重。

  另外要感謝英俊的攝影師,害他陪我們一起餵蚊,辛苦了。更感謝他晚上為我上攝影課,肯認真教我基本功的人,不多。他說的我都有記住,我會努力學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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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還記得我和 Jiff Chung 第一次拍照,就在她家的天台。那時我剛剪了一頭短髮,激短,像如今紅遍全球的 Agyness Deyn,對,就是那種男孩短。那幾年,我真像一個男孩。

  當時拍了一張黑白照片,跟上面這張一樣,背景是廣闊的天空,世界就在我頭頂。我蹲在石壆邊緣,把自己縮到最小,在風中,搖搖欲墜。

  五年過去,我終於發現原來世界一直寬容地敞開了胸膛,接受所有不安的靈魂。如今我學懂仰望光明的重要性,《戲夢巴黎》裡的 Isabelle 最終沒有死成,如果我是她,氣油彈爆發前的一瞬,我一定會捉住 Matthew 的手。

  信不信也好,這個世界唯一的出路是愛。

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

牙齒

  我的牙齒很醜很醜,這是我一直在意的事。所以小時候拍照都不笑,不習慣笑,長大了就不是一個友善的人。我常常木無表情,因為我不懂,無端白事我為什麼要笑給你看?笑容不是傳單,無需要隨處亂派。

  五個月前,我鼓起了儲足二十三年的勇氣,找一個牙醫做牙齒矯型。然後帶上了牙箍,一副深紫色大鋼牙,咧嘴而笑的樣子極度詭異。此刻我感覺二十四顆牙齒都在騷亂,顆顆都蠢蠢欲動,不守本份。它們不要留在原來的位置,它們各自有該去的地方。

  我想對我的牙齒說:「你們像我一樣需要自由。但記住,自由並非毫無代價。我愛你們,我希望你們變得美麗和健康,而代價是錐心的痛。」今天愈痛,明天愈美麗。

  聖經說:「流淚撒種的,必歡呼收割。」

  (Photo taken by Joe Poon)

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

紅酒杯與電車男

〈紅酒杯〉

  看一個人是否懂得享受美酒,看他用的杯子。

  我是典型的處女座,在我所在乎的事情上,我總是對細節一絲不苟,苛刻再苛刻,刁難再刁難,近乎精神潔癖。

  我生性貪杯,尤愛紅酒。四年前在 OVO 買了一雙紅酒杯,高足、口腹皆寬。輕敲杯邊有「叮」一聲響,甚為清亮,便知此琉璃又脆又細,加上薄,而經得起敲,是精品。

  把杯子帶回家後,一直放在櫃裡,等閒不敢驚動。好幾次朋友結婚、生日慶祝,想過將之轉贈有心人,卻又捨不得。這雙杯子是我的珍寶,如同多年前,我在巴黎買的一條 Versace 勾花藍領帶,何其精緻而陌生。我仍然在等那個人出現,或回來。而等待是一種享受。

  這些年來喝酒無數,但我一直沒動用過這雙紅酒杯,無他,無酒知己而已。但是每次搬家,不論到了什麼地方,我還是執著地把這雙杯子帶在身上。只是有時獨酌,另一隻杯子孤伶伶,便覺無癮之至。

  但後來還是用了。

  某個晚上,我一個人醉醺醺地在屋子裡走來走去,不小心把那雙剛用過的酒杯,打碎了一隻。我不知道那隻是他用過的,還是我用過的,我只知道那其實是一個預兆。物忌全勝,人忌全美,但我把碎片拾起來,仍舊捨不得丟棄。因為精品碎了,仍然是精品。但愛情碎了,我不知道還是什麼。

  如今兩隻杯子仍放在櫃裡,只是已經不再是一雙,喝什麼酒,已無關緊要。因為一隻碎了,至於另一隻,我曾目擊別人擅自拿來當裝飾品,裝點水,放兩朵浮花在上面,但竟無知會我半句,再美也是醜惡。我震怒,然後哭泣,但那些人永遠不會明白我對這雙杯子的感情。

  前幾天又經過 OVO ,但已近關門時間,便不好打擾。我一個人走在皇后大道上,忽然明白,即使另一隻杯子也打碎了,我還是不會丟棄它們的。我回家會找一個平平無奇的盒子,把這些碎片裝起來,藏起來,從此不見天日。

  以後我喝紅酒,就拿著瓶子喝。


〈電車男〉

  電車往屈地街電車廠方向行駛,我一上車,赫然看見那司機,竟然是胡軍!不不,是我眼花,但眼前人實在有九分像胡軍,一分像賊,我頓時三魂不見了七魄。上車後,連忙衝上上層坐好,不敢坐下層,是恐妨自己會按捺不住,像色狼一樣把人家盯得渾身不自在。

  以陸上公共交通工具而言,我認為開電車的男人最有魅力。

  開小巴的男人一般粗野,連打招呼也是聲大大的,動不動就攪低車窗,往外面放飛劍,夾幾句馬經波經術語,總讓人疑心他開車只是副業,嫖賭才是正職;開的士的男人最陰沉,像羅拔迪尼路,一般紐約街頭的幽暗或潮濕;開巴士的男人最穩重,但還是冷淡,也許是常帶墨鏡的緣故;開地鐵的男人最準時,但也最沒精打采,像高倉健那種鐵道員是不存在的。

  唯獨是電車,它慢慢的,靜靜的行走,穩穩當當像一條船,那躂躂的車聲是接近永恆的節奏。它像是一條穩穩當當的船,但冷不妨一個急彎,就把你甩得神魂癲倒。

  開電車的男人長年累月在港島區行走,自不然染上舊式的自豪感。天荒地老的英皇道、黃泥涌道、屈地街或石塘咀,每條街都有故事,每個故事裡都有我們的過去,每次到達,他都像從時間深處駛過來。臨危不亂。

  坐電車有時讓我以為坐的是時光機,停站時,窗外風景凝住,我像回到不曾活過的時代:鴉片戰爭、塘西風月,禁娼、日治、重光 ...... 車要離站了,一定神,再看窗外繁華盛世,有點像,又有點不像,零零碎碎,何似在人間。

  我想寫一個關於香港的故事。

2009年3月29日 星期日

燈禁


  有些事情很重要,眼睛卻是看不見的。

  台北燈禁那夜,我說不如去陽明山,一起看這城市從明亮變黑暗。結果還是呆呆的留在敦化南路,客人來來去去,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,獨我一人在想像城市之光霎時間熄滅的景像。

  這夜香港也要燈禁了,我不會再為任何人勾留,我想去的城市,我一個人出發。我想看見,就閉上眼睛,我想愛,就離開。

  帶著相機,我像各路遊客一樣坐纜車到山頂去。山頂很冷,我也是頭一次一個人站在那裡。霧從未如此的濃。

  觀景台上,四野一片灰茫,我探身向下望,只有無盡迷離的寒氣。我抬頭,天空也是一樣朦糊,遊人都意興闌珊,離去。天地之間除我以外,就是無邊無際的春天的野霧。這時,我的I-POD正好播著王菲的《暗湧》。我知道,沒理由相戀怎可以沒有暗湧;我也知道,愈美麗的東西我愈不可碰。
  霧太濃,春天太深沉,我到底是沒有看著城市集體關燈的剎那。

  我們常常說,這個城市實在太亮了,太亮了,黑夜變得夢想一樣遙不可及。本以為關燈了,便有真正的黑夜,我便可以懷念當時的月亮,當時的星星。不知道他有沒有忘記我們一起看過的小熊座,還有它旁邊劃過的流星。愛情果然就像流星,再光再亮都一閃而逝,過後,天空仍然黑不見底。而我卻連懷念都不夠資格。

  這夜沒有天空,沒有星星,我們無法回到從前。春天的霧氣撥不開,冬天的密雲散不盡。深夜,中環雲咸街,俗世男女燈紅酒綠,自有另一番安全感。我並不愛,但有時,我需要。

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

愛情觀

  幫我寫新聞稿的同事,為了讓稿子內容豐富一點,問了我許多問題。包括為什麼是法國,為什麼是暴力和色情,最後問到我的愛情觀。

  真是一個難解的結。寫青春小說的必然是青春的局外人,寫愛情小說,多是別人的手下敗將。要傷兵、敗兵、棄兵、逃兵大談戰爭觀,何其有失公正?本想站在中立角度,說一些得大體的話,聊表心意,又不至於刺傷太多人。可我隨便想到什麼,都是什麼當局者迷、幻覺、毒品、還債、劫難、無常之類的詞語,才發現愛情,原來是世上最偏激的事情。

  有時我想,我大概也跟許多女人一樣,若不能把愛情克服,就會被它害苦一輩子。

  於我而言,愛情就是戰場上,一個士兵握著最犀利的武器,卻自願陣亡。像尼采說,求愛之意志,就是赴死之堅決。

  愛情常常和死亡牽扯在一起,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我們在情人面前,總是又敬又畏。共坐時,我們不敢太靠近,挪一挪屁股,又唯恐離對方太遠。因為事實上,愛上一個人,就是一種投降,而投降是明智的,總勝於孤獨的勝利。在情人面前,勝利並無任何值得誇傲之處,唯有低眉順眼,是我們所願意的。

  差利卓別靈說:「若用特寫鏡頭來看,生命是一個悲劇;若用長鏡頭來看,生命就是一個喜劇。」我覺得愛情正好相反,也許它本來就是逆生命而行。

  就拿水晶球來說,當你雙眼貼著它時,發現一切面目都是可親,一切真相都是朦朧,美是美,醜也是美;當你視線收回來,握著,又把玩,把它看得通透之時,方會覺其漫天雪花的悲涼,一切都是困局。

  我還是想說,我沒什麼愛情觀。愛情全無章法可言,無關善惡,也沒有好人、壞人之分,有的只是情人,或陌路人。說不定哪一天我愛上什麼男人,以上統統撥歸廢話,我又歡天喜地的戀愛去了!

  見山仍是山,見水仍是水。境界。

2009年3月14日 星期六

《范淑雅》試閱--帶你去法國!

《范淑雅》

  傳說人類歷史中的第一幅畫,是女人畫的。

  一雙情人分別在即,燭光搖曳,室內一片昏黃。男人的輪廓投射在牆上,成為一個模糊的影,女人看著看著,便拿起炭筆,依著影子摹了下來。天亮以後,男人雖已離去,但影子永遠留了下來,女人對著牆上若隱若現的影子恆久思念著男人。

  畫畫的存在,是為了證明愛情不是一場幻覺。

  這真是一個美麗的傳說。我已經拿了很多年畫筆,畫過不少以高價售出的畫,但我對此早已毫無感覺。因為我仍是義無反顧地相信著,畫畫源自愛情、與世間一切的離別,而愛情與離別實在無從定價,只有代價。

  定價再高,也只是有限的數字,代價卻是深不見底的淵谷。

  據考古學家發現,人類最先的畫具是炭筆,炭,就是木頭燃燒過後的灰燼。木頭的死,是炭的生,生命循環不息。但不論是遠古洞穴的壁畫、中世紀教堂的天花畫、文藝復興的油畫、中國的水墨畫,沒有一種畫可以被永遠保留。一百年過去,油彩會褪色、龜裂,水墨會化開;一千年過去,洞壁會塌陷,天花會剝落、傾倒,一切都會崩壞。

  畫畫是始於灰燼,而終於回歸塵土的一回事。

  愛情、生命,無不終於回歸塵土,在茫茫的宇宙裡飄飛,散去。

  我名字叫范淑雅,賢淑的淑,高雅的雅。我是香港人,至少珍姨是這麼強調,但我不說中國話,我說法語。我在馬賽長大,典型的地中海女孩,據說我父親是香港人,母親則是個謎,一個不需要解開、也解不開的謎。

  比起一個無情無義的女人,我更願意讓馬賽這片海岸成為我的母親。況且,我還有珍姨。她是一個堅強的女人,我希望有一天,我也能像她一樣,昂然面對生命裡所有撲面而來、呼嘯而過的悲傷,而依然帶著愛,自強不息地活下去。

  至於遭逢愛,遭逢死亡,這些年來的經歷讓我明瞭,生命的目的何其簡單:活下去,活得更好而不為誰,是為了自己。

  最淺薄的海是慾海,最深厚的愛是自愛。

  第一章:地中海珍珠 p.1-44

  「這就是遺棄,但我們最後會重聚的。我的范淑雅,記住了:死亡之後,會有重聚。」

  第二章:寂寞普羅旺斯 p.45-54

  「原來再大的愛,也敵不過寂寞。」

  第三章:波爾多的驪歌 p.55-69

  「他恨不得把我殺死,再把屍體用福馬林藥水浸起來,放在大罐子裏,製成心愛的標本,永遠只供他一個人觀賞。」

  第四章:我們生生世世都在巴黎 p.70-229

  「其實人生,就由這些不斷發生的偶然所串連而成。當偶然不斷重覆,那就是命運。」

  第五章:海上來的女人 p.230-249

  「即使是異鄉人,我去到哪裏都會帶愛,這份用生命換回來的愛。」

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

特別鳴謝

  衷心感謝當日擔任小說比賽的評判:董橋先生、李怡先生、李歐梵教授、童元方教授、劉紹銘教授,《范淑雅》是由這些名字選出來的,這意味著我可以信賴我的作品。

  然後不能不提到我的文學老師:尹黃麗雯女士,感謝她一再縱容這個不守紀律的壞學生,她具備一個真正的老師所應該具備的人格:寬容、慈悲,氣定神閒。

  更感激好友一直以來的支持及協助:插畫家John Ho、作家可洛、時裝設計師暨模特兒Katie、時裝設計師Denise、廣告設計師敏慧、律師Yasmin、化妝師Connie、造型師Jiff、畫家Jeff、攝影師家誠、攝影師Kalun、酒吧老闆Aiton、還有提供封面拍攝場地的Dominic。

  謝謝他們一直寵愛這個野蠻而任性的女子。

  (小說即將發售,若有正式上架日期,將再通知各位,謝謝!)

2009年2月22日 星期日

To all destinations ...

  新書封面由我操刀,於是這星期都忙著借道具、找景點、構思怎樣拍攝等等,忙得七竅生煙。頭痛不斷,睡覺不足,無時無刻不在聯想工作,教我想起舊時老師所教的成語:形神俱滅。我很忙,忙得沒時間快樂或難受,只一味向前衝。

  昨天一個人坐船,風浪離奇的大,不斷把船拋高,又接回。我緊抓著扶手,手掌在離心力中冒出汗來。幾年前,從杜拜飛回泰國,機上遇著氣流,機身急墮近千公呎後,又抽起,又俯衝,隆隆震動 ...... 看著顯示屏上直跳著的數字,我嚇得尖叫,自此一遭遇離心力便有莫名的戰慄。我真倒霉,千挑萬挑,竟然在最不恰當的時候挑船來坐。還好不到半小時便到了。

  接近黃昏,天黑黑到地,許多扛著相機腳架的男人迎面而來,這裡果然是拍攝熱點。嗯,我不喜歡這種感覺,但來都來了,姑且一看。一接近舊區,預期中的爛屋、樹林、墓地、剝落的牆漆、封閉的天台、魚骨天線、破琉璃、荒廢空地等等,滿目皆是。也許是太多人拍過,太 signature,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哪裡;也許只是另類中的例牌,以為萬中無一,但當人一窩蜂地湧去拍時,又成了平庸。總之就是沒有 Magic!感覺像是這地方的靈魂不是由我賦予的,更接近的說法是,我聞其聲名,慕其皮相,附庸風雅,但終不過一個俗字。


  回程時,不欲再受風浪之苦,坐巴士去。窗外風雨飄搖,難免想起故人。懷念那個我們一同看過笑過的指示牌:往任何目的地/To all destinations。當時剛出了西隧,我拉著他的手,指著牌子說,去去去,就這個方向,去哪兒都行。他大笑著,就給我一個吻。真的,怎麼會有可能,我們想去哪兒就去哪兒呢,當時我們真傻。

  年月如船,並無抵達我們的目的地。

2009年2月21日 星期六

戀人的觸覺

  Morgane Farenq 個子特高大,她說:"I’m a monster in Paris."去狄斯奈樂園,她說遊客一直拿相機瞄著她,她很不高興。那天,我們在中環擺花街那邊鑽了整個下午,幾乎每個人走過,都回頭,看了又看。我想,對本地人而言,她的特殊已超出了遊客的範圍。
  我其實不怎麼懂得攝影,身邊高手如雲,我充其量只是一名小嘍囉,像球場上撿球的、少林寺裏掃地的、廚房裏幫忙切蔥的。作品總是別人的精采,自己的礙眼。我是一個特沒自信的人,因為我沒有愛上那個對象。
  攝影殘酷之處,就是你對照片裏的人有沒有愛,是顯然而見的。不管多短暫,就算只有一秒,只要有,那愛就可以被顯影,被沖印,被鑲起。

  我曾經為一個男人拍照,他在我的鏡頭下特別帥氣,側臉很迷人,輪廓在夕陽下鑲成金邊,背後海闊天空。他笑的時候,那酒窩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風景……後來再看他與別人的合照,五官仍在,髮型不變,但氣味全然消失,表情、意態都是一個陌生人。那刻我才知道,我拍他,全是戀人的觸覺。

  如果有一天,我從鏡頭裏發現我們已不再相愛,再多勾留也是無益。角度錯了,光線不對,大家同床異夢,連空氣都是苦的,勉強沖得出一張照片,感情卻早晚會泛黃,不如歸去。

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

青春黑房

  很多年前一個寒春,我寫過這樣的詩句:「木棉樹盛放/霧氣中我們猶如幽靈/溫度審慎/樹葉很放蕩」那時我還是一個厭惡校園生活的中學生,必要時才去上課,即使如此,也只是夢遊。我清楚記得,中二那一年,鄰座的男同學曾經對我搖頭歎氣,說:「坐你旁邊的感覺猶如守生寡。」

  我的校園生活,如果曾經有過的話,那也只是一堆無從拾起的碎片。這些碎片或者曾經割傷過一些人,然而於我而言,它們則更近於輕盈、纖弱的水晶。在青春的黑房裏,這些水晶碎片,經常閃出微弱的光茫。整個宇宙,沒有人會察覺這種傷痕一樣的美麗,除了我。

  陽光多麼美好,卻永遠灑不進班房裏。那時我剛來香港,沒有小學願意收插班生,母親為我向校長說情,同一時間,我在操場上追著麻雀玩。我想,我對念書的態度,早在開始念書之前,已露出了端倪。

  後來,輾轉找到了一間肯讓我考二年級插班試的,我連二十六個英文字母也背不出來,對著試卷流汗。只是校長問我,會不會用功,我說會,他便讓我進去念書了。但我一直沒有用功過。常常挾著別人的功課薄,小息時,逃到廁所裏去抄;測驗時期也不溫習,坐一個小時的車,躲到同學家裏看小說,彈鋼琴。彈貝多芬的《月光奏鳴曲》、舒曼的《夢幻曲》,調不成調,然後拿到一個勉強過關的分數,湊合著不挨駡,就過去了。

  儘管如此,我的考試成績卻十分得體,除了數學,沒有哪一門不在被稱讚之列。除了天才,我想不出別的原因。至於操行則是丙等。四年級,身為風紀的我,有辦法在當值時間偷偷溜回班房搗亂,還率領其他癟三,一起在黑板上塗鴉,吃吃喝喝,然後被老師發現,罰站示眾收場。此後我成績再好,也與乖巧二字無緣。我曾努力去當一個好學生,可惜最後還是沒有成功。

  上了中學,我的懶散一發不可收拾。不務正業,抽煙,蹺課,想盡一切辦法拖延功課,閃避考試。有段時間,我打從心裏的懷疑世上是不是有一種病症,叫上課恐懼症?甚至渴望有人來證實真有其病,那麼,我的不安和焦躁至少顯得合乎情理一點。即使不合情理,作為藉口,也是動聽的。

  那時就算躲在家裏看《傾城之戀》,也不願上課;即使上課,巴望的只是下課時,坐著小巴,飛駛過一片木棉樹,對著鮮紅的花蕊、蒼老的木,想像張愛玲的背影。我總是靈魂出竅,無可救藥地在現實裏沉睡,一如《天才夢》裏的女子。於是理所當然地,我的成績很差,尤其是數學。有一年數學考試,二百分滿分裏我得十二分,老師豁達地說:「你實在是難得的奇才!我再怎麼想,也想不到會遇上你這樣的學生!」他的語氣意味著對我的全盤放棄。那一刻,班上四十個同學,四十張嘴巴,沒有一張敢說話。我倒是不痛不癢,還笑嘻嘻地說:「你的試卷好難。」幾年後,讀到莊子在《逍遙遊》裏面寫:「舉世而譽之而不加勸,舉世而非之而不加沮。」我才啊的一聲,恍然大悟。我想,我從小就已經對成績到達了一個「榮辱不驚」的境界,從沒為分數的上下,而皺過半根眉毛。不是不在乎,而是值得在乎的還有更多,更大。

  中三,最後一節美術課,老師讓我們畫一幅抽象畫,畫什麼都行,只要能表現出自己。於是,有人小心翼翼地寫上自己的名字,字跡工整、謹慎,滿足;有人精雕細琢一幅風景畫,卻忘了把自己畫進去;更多的人對著畫紙發呆,他們從來沒有思索過自己是誰,這道題目顯然過於艱難。我不假思索,便拿最粗的畫筆,沾上厚厚的黑顏料,把潔白的畫紙塗成我那不折不扣的黑暗時代。漸漸我發現,畫紙太大,畫筆太幼太無力,我愈畫愈寂寞。老師走過身旁,點頭稱許說:「很好。」這讓我愈發難過起來。

  我選了文科,正確來說我其實無可選擇,因為成績好的都選理科去了,而我別無所長,頂多是可以看很多字而不會睡著而已,完全沒有值得誇耀的地方。結果會考,我考出個不知所謂來。除了中文,其他僅僅及格,而且一如眾人的預測,數學不及格。

  會考成績讓我明白相對論:差,還有比你更差的;好,許多人都比你好。到底是好是壞,誰也說不準。但我心裏清楚,對於一個從來沒有用功過的學生,我的分數已是奢求。但到底是差,我又去了一間學生放學時會躲在更衣室裏吸毒的學校,瞎混了一年。這一年過得很絕望,也很無聊,在無盡的無聊之中,我意識到若考不上大學,人生也只能走在這兒了。於是我丟下雪茄,絕跡蘭桂坊,誠惶誠恐地回到原校重讀。

  面試那天,老師問我:「為什麼想要回來?」我說:「我想進大學。」結果我高考成績很好,真的進大學了,卻發現是另一場惡夢。大學這三年裏,大部份的課堂我都無法迎合,人便格外失落,常常和系主任捉迷藏。起初以為是自己棋藝不精,便生出鬱結,到頭來才知道,原來是一局死棋。一個沒有出口的迷宮,一口看不見天空的井,一片沒有風的密林,說不出的難受。

  我是一卷底片,青春是我的黑房,我無可選擇地來到這裏,被沖洗也被晾曬,等到顯影完成,也是我將離開的時候。再過幾個月,我便大學畢業了,當大家都把四方帽向上拋時,我會靜靜穿越這時間的折痕,即使傷心,不會落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