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rgane Farenq 個子特高大,她說:"I’m a monster in Paris."去狄斯奈樂園,她說遊客一直拿相機瞄著她,她很不高興。那天,我們在中環擺花街那邊鑽了整個下午,幾乎每個人走過,都回頭,看了又看。我想,對本地人而言,她的特殊已超出了遊客的範圍。
我其實不怎麼懂得攝影,身邊高手如雲,我充其量只是一名小嘍囉,像球場上撿球的、少林寺裏掃地的、廚房裏幫忙切蔥的。作品總是別人的精采,自己的礙眼。我是一個特沒自信的人,因為我沒有愛上那個對象。
攝影殘酷之處,就是你對照片裏的人有沒有愛,是顯然而見的。不管多短暫,就算只有一秒,只要有,那愛就可以被顯影,被沖印,被鑲起。
我曾經為一個男人拍照,他在我的鏡頭下特別帥氣,側臉很迷人,輪廓在夕陽下鑲成金邊,背後海闊天空。他笑的時候,那酒窩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風景……後來再看他與別人的合照,五官仍在,髮型不變,但氣味全然消失,表情、意態都是一個陌生人。那刻我才知道,我拍他,全是戀人的觸覺。
如果有一天,我從鏡頭裏發現我們已不再相愛,再多勾留也是無益。角度錯了,光線不對,大家同床異夢,連空氣都是苦的,勉強沖得出一張照片,感情卻早晚會泛黃,不如歸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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