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

感情生活

  曾在英國唸戲劇的小柔,繪形繪聲地描述了她近年的感情生活,一些苦事,經她演繹後充滿了戲劇張力,我們竟笑了起來。苦中作樂,大抵就是如此。

  許多年前,她和一個女孩相戀,因家庭壓力而分開,各自有了新的愛侶,又分開;後來二人重遇,本以為是美滿事,但她說:「你知道嗎?後來再和她一起,she treats me like shit.」失落之處我也為之黯然。這夜我,小柔,笑芝還有 Joe,在露天咖啡館裡坐了一整晚。消耗了四杯蘋果桃鮮打綠茶,半包黑萬,一塊芝士蛋糕,期間人來人去,煙霧彌漫。我一邊聽著,一邊把玩著新相機,研究遠處那 Stella Artois 霓虹燈,明明收盡了光圈,何故在屏幕上仍是一團光影。咖啡館內的人不停抽煙,間或電話響起,煙灰抖落在地上,我們的感情也是同樣支離破碎。

  儘管如此,離開的時候,我們都抱著 "Life is too short to love." 的信念朝著黑夜前行。還有不到兩個月,笑芝和 Joe 便會結成夫婦。我已挑好了伴娘裙,那是一襲象牙白色的斜肩雪紡晚裝;而小柔,她正平靜而堅決地穿越一片沒有陽光也沒有黑夜的極地,而始終相信苦路有一天會走完,我衷心祝福她。

  But life is truely too short to love, make it counts.

2011年2月6日 星期日

麻將語錄

  一、過癮地叫糊,不如無聊地糊出。
  二、有風必須駛盡𢃇,贏錢不在話下,即使出銃也出得有型。
  三、幻想裡總是大三元鬥清一色,輸的人至少也在做七番的牌;但現實很多時都只是平糊鬥雞糊,求勝心切,就顧不得體面。
  四、寧願棄糊、對死,也永遠不要放對方一條生路。
  五、牌再好也沒用,糊出才算。
  六、輸,皆因你曾經贏過。

  打了十二圈,鋪鋪拿好牌、大牌,吃盡碰盡槓盡,但最後也糊不出,這就是我的命。通常都是這樣的,在你做盡一切仍是徒勞的時候,硬是不知為何,總有些人不斷自摸通殺。新春日子,連打個麻將都打出對人生的感悟來,大輸特輸的我,唯有寄望來年工作上回得個本,便不枉奮戰一場。

  「無論截糊中、雞糊中都永遠記住第一戒:別要出銃,醜怪。」

2011年2月5日 星期六

DIOR

  工作關係,上星期五在三號碼頭 Christian Dior 的晚宴忙了一整晚。十度左右的氣溫,剛退燒的我,穿著品牌提供的連身裙,冷入骨子裡去,人一直發抖。儘管黃昏時,一切仍是一塌糊塗,該對的不對,又要在十萬火急的關頭下去張羅些沒準備的東西,大家的脾氣霎時間都變得很壞;但晚宴最後是成功的,星光熠熠不說,美酒佳餚,華衣美服,盡興是也。

  同場有 2011 年春夏秀,狹窄而漫長的餐桌,就是模特兒們的天橋。踩著六吋高跟鞋,薄如蟬翼的新裝,貓一樣優雅地走了一趟,像是天上來的,時裝的危險和華麗本該如是。杜鵑真的很美,那張古典中帶些病態的小臉,五官是削出來的,讓我想起黃永玉的仕女圖,搖著紙扇,呵氣如蘭的女子。比起青木迪芳那種妖姬式東瀛美,杜鵑似乎美得更有意境。

  這夜壓軸到場的兩位大明星,分別是鍾楚紅和張曼玉,有幸近距離和她們接觸,作為一個平凡人,心裡都樂開花了。鍾楚紅給我第一個感覺就是:不像!她怎麼看,都不像一個年過五十的女人。像是一杯酒,一顰一笑都有種醇香在裡頭,她的境界,她的輕盈和自在,說明了生命經過傷痛的沉潤,乃有不可磨滅的光華。穿著露肩的深紫色晚裝,在鎂光燈前輕輕揮手,嘴角含春--一個女人到了五十歲仍能給人「含春」的感覺,真是風華絕代。

  至於張曼玉,有句話其實很適合形容她,就是「情深不壽,慧極必傷」。我無意八卦,只是下意識就覺得她是這種充滿內傷的人,很難說是命苦或不,天性難改,天命難違。她進場時,鮮紅色套裝艷麗奪目,一大堆長短鏡頭已一一瞄準,嚓嚓嚓的嚓個不停。她有些緊張,深深吸一口氣,低聲說:「來了。」然後大步邁去,笑容燦爛。那青澀中的勇氣,一閃而過,仍是動人的。

  當然,她們這些貴賓,自有高層落力款待,無需我操心。

  深夜,工作完滿結束,短暫的因緣到此為止,平凡人明日醒來,但願無需再病,於願足矣。舞台很快就拆了。過了幾天,再經過三號碼頭,空空如也,一切竟像從沒發生過,再華麗,不過一場夢。

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

夢醒了

  馮小剛在微博上寫:「愛是有壽命的,普天之下無一倖免。相愛是彼此被對方深度催眠,最好的結果是,兩人一起醒了。」寫得真好。愛的壽命因人而異,人也同樣無法確保自己能活多久,同生同死最好不過,但現實裡許多時候都是各奔天涯。

  想起那英一首歌叫《夢醒了》,每次 KTV 我都會點來唱。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當然在天堂,可是生活慢慢讓人發現,如果兩個人能同時回到人間,杯盤碗碟的吵吵鬧鬧,也是一種幸福。同步很重要,萬一我早了,你晚了,兩個人的心思沒能疊在一起,長久的愛就是長久的痛,一切都是虛的。

  而我在轉發這條微博時加了一句:「不論一起還是不一起,只要該醒了,就不能賴床。」祝大家二月快樂,共勉之。

2011年1月31日 星期一

老友‧單車

  相中人是我一個認識了超過十二年的好朋友,我唸中一那年他中二,當年的我留個男孩頭,他卻已蓄著偏長的髮,長得很高。年少時我們常常聊很多個鐘頭的電話,家裡有一座鋼琴,我會迫他聽我彈些不成調的歌;他如今是一位攝影師,對我仍像當年買糖給我吃時一樣好。

  他剛從哈爾濱回來,捎了我一個鏤空花的懷錶,俄羅斯製的,很是精緻。我也回贈一本紅色 Moleskine 小簿,要寫些什麼也方便,看起來很酷的,與他相襯。今天我們去了踩單車,愉快無比。

  沿著海濱公園我們一直踩往碼頭,今天風很清勁,澄藍的天空裡不時有鳥群飛過,低得拍翼的聲音幾乎可聞。他一直在前頭,邊踩邊說些工作上的瑣事,北京的女孩,哈爾濱的雪,四國的沙 ...... 路在筆直之中,微微的彎。許久不曾踩單車的我,有點緊張,把手握不很穩,像一條亂竄的蛇,於是笑說:終於知道為什麼我的駕駛考試會不及格了 ......。他說做運動是好的,對心情和持久力有益。持久力?我眼睛都圓了,他陰陰地笑著,更加賣力地踩前去。

  天空裡有許多風箏,非常自由的樣子,我告訴他我喜歡單車的原因,是因為在我八歲以前的歲月,總是一個人踩著單車在城裡四處去。小時候,我家門前是一條小巷,出了小巷以後轉右入大街,那是一條綿長的斜路。我也不曉得為什麼小時候沒有人管我,總是讓我騎著車,瘋鳥一樣俯衝開去,那個風在耳邊的聲音,我到如今仍然歷歷在目。

  踩著單車,難得重拾了童年時美妙的飛馳,我們過了非常愉快的一個下午,為之感恩;故此,我衷心祝願他工作順利,另,持久力驚人。

  而我,黃昏,把單車還了,迎著夕陽,心想:也是重新上路的時候了,努力。

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

愛的須彌芥子


  在愛情角力的世界裡頭,也許我並不懂事,但對於分手,可是懂事得很。性格使然,在情場上我敗績彪炳,每次都以燦爛開始,腐爛結束,最後就是抱著枕頭哭紅雙眼。當然哭過了,就得重新做人,沒有人的路會一帆風順,即使是情路;每條河都有凶險,包括愛河。也許被甩得多了,人也比較放得開,不幸似乎比幸來得必然,看得輕些,生命沒那樣的難過。

  無論如何,我絕不拿自己的安危去威脅別人,要生要死等事,從沒發生過在我身上。讓自己的肉體去搏回別人逝去的愛情,太難堪了,比裸身遊街更難堪。當一段愛情逝去,靜靜地離開,我本以為這是天經地義之事。但原來,世上執迷的人竟那麼多。諸如威脅自殺、賴在別人的家門前不肯離去、痛哭、下跪、自殘,聽得人膽都縮了。何苦?

  很久以前我就問過,愛一個人必需毀掉自己?為一個人生不是愛,要為他死才是?我有個也許是過份樂觀的想法,在我希冀的愛裡頭,必須包含自由。一個人有了自由才是快樂的,所有的幸福都建築在自由之上,耶穌基督愛世人,衪給予我們自由意志,讓我們選擇,信,或不信。獨裁不是愛,要脅也不是愛,即使是,愛的也只是自己。人總是眷戀自己受傷的形象,忘了其實自己也可以很堅強,也許堅強就意味要赤身面對這個充滿傷害的世界,真不如在殼裡安全。但我看不起這些人,他們不值得尊敬,些微事就崩天塌地,遠方有戰爭,有飢荒,有隨時要死亡的人,我不是故作偉大,但人的心胸的確可以遠大一些。情愛以外,還有自我,那應是一座大山,誰也移不走。

  太多人假借愛的名義行不義之事,有時也包括我自己。深不知道愛是自由,是成全,是在遠處默默祝福;是相濡以沫,但必要時,也是相忘於江湖。愛是須彌藏於芥子,是放下執念,擁抱世界。

  這夜我真的生氣了,為著不止一個不懂事的男男女女。

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


  搬來大埔已近一年,大廈外牆一直維修,常常鑽呀鑽的,真苦了我這種在家工作的人。但我還是慢慢喜歡上了這個地方,它有非常安靜的時候,而我喜歡安靜;我住的地方,離大埔中心約五分鐘腳程,那邊非常熱鬧,特別是晚上,不缺吃喝的檔子,生氣勃勃得令人感動。住在這裡,總是在安靜中默默感受著生活的氣息,這一年過得比往年要結實。

  也喜歡沿著林村河散步。林村河很長,我不知道源頭在哪一處,初初喜歡它,不過是貪個可以信步而行,飯後消脂的地方。後來慢慢就成了習慣,尤其是夏秋二季,雲淡風清,不走走,是對不住自己。天上星星眾多,其實我認得的很少,只是大三角、金星、木星、獵戶座的三顆腰帶,都是老朋友了,抬頭不見低頭見--倒映在水裡。一直走著,單車經過,跑步的人也經過,一切都走得比我們快,我們慢得其樂。直到海濱公園前的一段路,四周沒了高樓,河流進了海裡,一大片遼闊恬淡的藍色,在夜裡搖曳。

  我和姐姐互有心事,故常輪流陪對方在此散步,走了一遍又一遍,事情依舊,心境卻會好過了些。有一夜,實有抵不過氣,姐姐不在家,我一個人穿起運動服和跑鞋,在林村河畔準備跑步,流些汗,洩掉心中的憤。只是那夜太冷,跑了沒幾步,我皮膚敏感起來,不得已,跑步最終還是還原成散步。一個人來回走了一圈,到底是生些什麼氣,後來也忘了。

  關於居住,我還是偏好安靜,而繁華又近在咫呎的地方。從前在天后廟道工作,天天走那斜路,心裡都想:住在這裡真不錯;後來在英皇道上,便也喜歡大坑,因近著好吃的店,舊一些也不要緊,有莫名的安全感。

  我從前住的地方,是個孤島似的存在。唯一讓我感到安慰的是,我知道在我搬走了以後,有人曾時不時在夜裡,到那裡的球場靜靜坐上一會。我多麼願意回到那些晚上,共他把酒言歡,星光滿天;而我不曾見到過的他獨坐的樣子,也成了我在那裡居住了十多年來,最甜美的回憶。

  當然,新的日子,也有新的美好。是你的,永遠也是你的。

P.S. 新買的相機,成色看起來不錯。

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

原來是你

  忽然明白了,原來是。兩年多了,你還在看我嗎?還痛恨我嗎?那天在 PP 看見你,有點意外,但也意料之中,我們是早晚會相見的,所謂人海茫茫,就是這個意思。我只是沒想過時機是那麼的巧,那天下午,我還真跑去買了一張六合彩票。但,遺憾你沒能帶來我運氣,否則沒了人,有許多的錢也是好的。

  寫了三本書、箍好了牙、去了數次旅行、認識了許多新朋友、搬了出來住、不斷有新的工作、戀愛--這些年來,我做了許多事情,儘管不包括發達,但還是很值得成為喜歡自己的理由。

  我的意思是,這輩子要怎麼過,決定權還是在我們的手裡。恨嗎,我希望你也別費力氣了,畢竟握著一塊燒紅了的鐵,不論要丟誰,最後還是先熨傷了自己。而事實是你怎麼罵我,我都不痛。

  虛偽的話就不多說了,我只是心血來潮,不吐不快。最冷的冷是冷在心裡頭的,但你太幸福了,不會明白這些,就此打住吧。

  好好保重,天藍時,別忘了抬頭。

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

哥哥

  關於我哥哥,我不止是少寫,也鮮有向旁人提及。並不是因為他有任何可恥之處,他的一切,在旁人看來,簡直是沒有要另眼相看的道理;甚至我自己,也是二十多年來沒有好好覺察我們之間的感情,但在我微小的心裡,哥哥倒是個偉大的人。

  二十歲那年夏天,我在巴黎,正要南下普羅旺斯,一個電話改變了我的行程。母親越洋急召我回家,因為哥哥要結婚了,一點先兆也沒有,我家裡就要多添一人了。那一刻,我撓著頭皮想,哥哥有女友嗎?他就是這樣一個深深隱藏著自己的人,這也許是他為了保護自己的世界所做的一種姿勢。那一年,他二十四歲。

  他十八歲離開了家,什麼工也做,很艱苦地存錢,睡得很少,但從不吭聲。他總是酸酸地說:「我不像你們,我沒有唸書,只能吃苦。」但我書唸不好,連苦也不能吃,我是真正的尊敬他。後來他買了第一間房子,第二間,第三間,第四間 ...... 如今回看,像他這樣的人,若不早日投奔家庭,恐怕是拖延了自己的幸福。姐姐常說,就不管學歷,這社會上,許多人也沒有你哥的成績。我說是的,我們兩姊妹大學畢業,又值得炫耀麼?還不是窩在一個小小的單位裡,為著所謂的理想而努力,女人再獨立,怎麼說也脫不了悲涼的氣氛。

  我們的生活並不容易,所以是一圈子。在這圈子以外,恐怕是沒有懂得的人,哪怕是父母。

  我父母是頂怪的一雙人,他們沒有離婚,卻也沒有在一起。有幾年難得同住,我常常是夜裡被他們的吵鬧聲驚醒,然後拽住姐姐的衣袖,惶恐地穿上鞋子,下樓去散步。姐姐在少女的年紀就打碎了對愛情的幻想,我們也三番四次互相叮囑,長大了不要像媽,挑的男人,也不能像爸。在我們三兄妹的成長過程裡,父母無法勝任一個榜樣的角色,以致我們後來各有了心理上的缺憾:姐姐像浮萍一樣活著,哥哥性情孤僻、也不敢夢想,我則是個標準的愛無能,長年鬱躁。相士說我沒有父母緣,命中注定要遠離他們,我也覺得淡漠,並沒有很大的悲痛,彷彿生來本應如此,我也不便去可惜什麼。

  我從巴黎回來已經四年了。這四年裡,大嫂為哥哥生了一男一女,把家中各人各事打理得井井有條,哥哥也從早年的乾瘦,變成了今天的福相。原來幸福是真有樣子看的,我覺得如今哥哥挺幸福,雖然他嘴巴一天到晚說後悔。然而到了晚上,他是要摟著兒子,親了又親的。那一點溫情,讓男人變得更男人。

  忽然寫了許多哥哥,緣起是上星期,因一些外來的攻擊讓我們三兄妹都激憤起來,最終排解的方法卻是三雙手掌一起搓到了麻將桌上。我本來是想寫一些我們在麻將桌上的趣事,想不到卻吐出了一堆怨言般的自白。這也終究證明了我的愛無能,快樂的記不好,難過的忘不掉,像刻了在骨裡。

  我們對父母談不上是恨,但帶著傷痕的,愛也無法完整。這是我在想起哥哥、連帶回憶起父母和自己的童年時,所得出來的一些感受。

  是感受,不是感情,並沒有「心」。

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

雞的故事

  一位陌生女士說我因為家裡比較窮(和誰比較呢?她還是李家誠?),所以要教寫作班。說得我好像要下海似的,腦筋不夠靈,一時間還以為自己窮得要做雞。不可能的,我這種人既欠姿色亦無身材,真正是做雞也不靈呀。

  說起雞,我想說一個關於雞的故事。

  相傳世上有兩隻雞,一隻在野外,一隻養在樊籠裡。野雞由於無人餵養,覓食困難,行十步才能啄一口粟,百步才能飲一口清水。縱然如此,吃飽後,牠便無憂無慮地在天地間自由漫步;籠裡雞則飽食終日,趾高氣揚,然而畢生只能在樊籠裡踱步。

  這個故事出自《莊子‧養生主》,原文如下:「澤雉十步一啄,百步一飲,不蘄畜乎樊中。神雖王,不善也。」澤雉飲啄的意思,就是寧願生活不穩,也要自由。

  莊子的智慧經過三千年的洗練,仍然閃閃發亮。內七篇是我最尊敬的作品,除了〈養生主〉,還有〈逍遙遊〉、〈人間世〉、〈大宗師〉等等,篇篇都是經典。即使離開了校園,我仍常常思索箇中道理:全生、保真、見獨、攖寧、心齋、坐忘、無用之大用,無待 ...... 當初書背過了,試考過了,論文也交了,只覺是按序而行;許多年後驀然發現,書上的字原來是活的,在這個紛亂的社會裡,我真需要大宗師的哲學,來保持內心的寧和。

  雞的故事來到這裡,容許我再發揮一下。我不知莊子有沒有想過,其實澤雉的悲哀不會被籠裡雞少,因為牠只是活在一個更大更透明的籠裡,因為牠再自由,到底不能脫離一隻雞的命運。然而我尊敬牠的悲哀,因為在籠裡好,在野外也好,澤雉完成了一隻雞的自我,牠為自己的自由而奮鬥。

  最後,說回家窮的問題。是的,敬告那位陌生女士,我承認我家裡的確很窮,窮得只剩下愛和健康,窮得只能買樓而不能炒樓,窮得我唸大學時無法申請借貸,窮得我今年只去了一次日本旅行;但再窮再富,我從來沒有不感恩。我愛我家裡每一個人,他們是我十步一啄,百步一飲的所有理由。

  如果我窮,我也要為我窮的理由驕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