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慶幸不如他人富有,無須承受物慾過盛之空虛。慶幸與貧窮尚有距離,可以隨時拎起行李就環遊天地。慶幸不再絕望,慶幸自由,慶幸愛。
不再像個小男生般剪 Skin-head。留長直髮,並染成醇酒一樣的紅色。厭倦作態的反叛。偶然任性,但不拿自己作代價。
愈來愈深閏簡出。花碌碌的生活,二十歲前已經過夠。如今喜愛一切清淡、從簡。
戒了煙,酒也盡量少沾。偶然熱鬧世俗一些,過後只覺疲憊不堪。
太吵的地方,不愛去,去了也是心神恍惚。
最大的慾望是吃,胃口奇佳,點了菜,還捧著餐牌看個不停。念念不忘以下兩樣食物:家鄉的雲吞,新疆的過油肉拌麵。
告別黑衣,為衣櫥添置亮白、粉紅、嫩綠等衣色。棄暗投明。
對古怪作狀的人事感到厭煩,也同情,但其實大家各有悲哀,眾生平等。
十九歲時嚮往巴黎,如今嚮往一個溫暖安定的家。喜歡逛 Citysuper, Franc Franc, IKEA。
不再憂鬱成病,明白天晴不如心晴的道理。自愛。為了有能力愛別人。
很輕易忘掉一件事,很難忘掉一些人。
對股市樓市、政治經濟等世界大局,略有聽的興趣,沒有玩的能力。但崇拜人材,不論行業。尤其是男人。
喜愛喝水,那是靈魂的渴求。最近沉迷於各種牌子的礦泉水,Evian, Fiji Artesian Water, San Benedetto 等等。能喝出不同的味道。
有閱讀翻譯小說的障礙,能整本讀完、又不覺沉悶的,只有《小王子》、《香水》及《我愛廚房》。是以熱愛以上三位作者,奉之為先師。曾嘗試征服《罪與罰》,未夠十頁已告敗北,自此認命。
喜歡大陸作家,韓寒、蘇童、余華、安妮寶貝。不諱雅俗,喜歡就是喜歡,不必欺瞞誰,不必討好誰。
怕冷,夏天不開空調也可以活下去。冬天要喝杞子水。要男人。
認為張國榮死後,世間再無完美的男人。除了劉燁。
音樂取向由偏鋒轉為平淡。無法回憶那些天天聽著 Marilyn Manson 吼叫的日子。如今認為 Try to Remember, Those Were the Days 才是可以聽一輩子的旋律。與R&B, Hip-Hop絕緣。朋友譏之為老套。
夢想成為作家。踏上寫小說之路後,又有點鄙視自己。字不值錢,感情不值錢,這個世界不知什麼才值錢。但又一直寫下去。
失卻獨自旅行的勇氣,或者說,不欲重覆那些殺死人的寂寞。忘不了一個人背著大行李,卻趕不上開往布魯塞爾的火車時的絕望。發現自己沒想像中的堅強時,在瑪德蓮大教堂裡哭泣。上帝陪我流淚。
曾經不知道什麼是青春,如今知道了,那是人們失去的東西。
失眠。忽爾瞻前顧後,藉此預祝自己生日快樂。三個月後。